你搞错了,法律上根本不存在有纠纷矛盾,就算有故的这种前提。我也不理解孩子是什么底线,而法律不是。维护孩子的权益,这不能推出遂行违法犯罪的任何合理性。需要暴力解救自己孩子,这根本不是本案的情况。认为自己孩子吃亏就去报复,是护犊子,没有底线行为,也不是真正爱孩子或者正确爱孩子的方式,是害了孩子。
你举的例子依然是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的措施。根本也与本案因自认为孩子受了委屈而私刑殴打的情形无关。你觉得法律包容恶人,可以去推动修法立法,再不济,就算鼓动暴力革命达成你的意志,也比你现在无视法律的思路正常的多。
你对踩过法律底线,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所谓理解,一点也不奇怪,因为底线低的人怎么想都有可能。比如,依法解决总法律规定途径不是向善,而私自报复私刑殴打应该被鼓励为向善之类……
最后,你对互殴的理解,才是标准的扯淡。因琐事起了争端,导致殴斗,并不是预先都准备去格斗就不算互殴了么?你说不算互殴,那算什么,是正当防卫?脑子是个好东西……
【 在 allwar2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搞错了一个重要前提,是他的孩子被人打了
: 他无故上门打人,当然另当别论
: 孩子是很多人的底线,这个很正常且可以理解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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