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9岁女孩被未满14岁男孩砍伤# 家属:伤人者未满14岁无法追究刑责,至今未赔偿道歉】近日,辽宁丹东的贾女士向记者反映,其9岁的女儿在今年7月被邻居家一名未满14岁的男孩砍伤,身上有多达20多处伤口,在医院抢救17个小时后转入ICU病房。经伤情鉴定,女孩达到轻伤一级,目前已出院回家休养,但仍无法正常上学。
贾女士表示,警方向其告知,由于男孩在案发时未满14周岁,提起的刑事诉讼因此被撤销。目前男孩未受到管制措施,受害女孩及家属也尚未获得男孩家属的道歉、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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