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知就是原罪”在社会上会有两个方向的解读
1,“无知”导致犯罪行为,属主观无意识犯罪
2,“无知”本身生产犯罪,这样解读的话,“无知”就成了犯罪的驱动器,是能生产罪恶的,至此就覆盖了第一条解读,就不仅是无意识犯罪的问题,“无知”这个标签做为主体的话,“无知”就是天然有罪的,进而所有被标注“无知”的人也就天然有罪了。
所以“无知就是原罪”这个论点,我觉得是较阴险的。
本题主涉及的两个人,我觉得一般情况下是知道密闭公共场所不允许抽烟的,但很多小馆子事实上都突破了这个规范,以致于存在事实上新的不同社会层次环境的划分,做为部分人也可能习以为常了,也可能喝了酒或心情郁闷,非常态地偶尔放纵而突破规范,这属于犯错,不应该简单对人定性下定义,当然题主也没有定性,最初的回复也是针对当时的状况,后来回复中渐渐地就扩散了,就出现了定性的问题。
【 在 virous 的大作中提到: 】
: 感觉说远了,那我就题主出现的这种问题给出“无知是原罪”的一种可能的解释。
: lz遇到的问题简单来说其实就是遇倒了“在一个不允许吸烟的餐厅里面有人在吸烟”这种情况。
: 就纯粹讨论来说,这个吸烟的人是有可能真的不知道这里不能吸烟的(比如不知道这个文明的公然约束,或者没看见禁止吸烟的牌子,不涉及素质什么的,就纯粹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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