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知”就是天然有罪的,进而所有被标注“无知”的人也就天然有罪
~~~~~~~~~~~~~~~~~~~~~~~~~~~~~~~~~~~~~~~~~~~~~~~~~~~~~~~~~~~~~~~~~~这个其实并不是原作者的论点,算是个人解读范畴了
另外关于题主这个事件涉及到的“无知就是原罪”我还有另外一种解读方法
比如说就拿我自己的专业来说,因为“深刻了解吸烟对于个体以及二手烟对他人的健康危害”,所以在这个前驱知识的支撑下,别说在公共场所吸烟,是吸烟本身对于我来说就已经接近与自残性质的犯罪了(有点夸张请勿介意)
如果餐厅中所有可能的潜在吸烟者都拥有我这样的背景知识,相信“在餐厅吸烟”的事件发生概率会大大降低
但可惜事实并非如此,因为普通大众对于吸烟危害这件事的“相对无知”,所以发生了题主遇到了这个问题。
课时如果要问:为啥有些医生吸烟还那么厉害,尤其是外科医生?
这我只能说是例外情况,毕竟就统计学来说,医生这个职业的总体吸烟概率是低于各职业平均水平的
所以我还是觉得“改变无知状态”的策略适用于解决题主遇到的社会问题。
最后,至于说“无知就是原罪”这个论点是否阴险,我觉得论点应该不存在阴不阴险的问题,更多的应该讨论其解读方式和使用范围。就题主提到的吸烟者,是打一顿好呢还是对其深层次教育好呢?目前看来,文明社会更多的选择了后者。
【 在 scubawh 的大作中提到: 】
: “无知就是原罪”在社会上会有两个方向的解读
: 1,“无知”导致犯罪行为,属主观无意识犯罪
: 2,“无知”本身生产犯罪,这样解读的话,“无知”就成了犯罪的驱动器,是能生产罪恶的,至此就覆盖了第一条解读,就不仅是无意识犯罪的问题,“无知”这个标签做为主体的话,“无知”就是天然有罪的,进而所有被标注“无知”的人也就天然有罪了。
: ...................
--
FROM 49.7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