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问题说到底就是执政问题。一切以法律为准绳,以现有判例为基础对谁有利?真这样了,你觉得现有的行政命令还会有操作空间吗?咱们行政命令里面违宪的有多少?和现有法律条文冲突的又有多少?政府还能够随意解释,逃脱法律追责吗?
你就想想河南的红码事件,有人被追究法律责任吗?车辆限购,限行,恶意讨薪,996,强拆,食品安全的不作为,卫生环境治理的乱作为。如果一律按照法律条文追责到底,会怎么样?
法制社会,在大陆基本就不可能。权力不喜欢被约束,哪怕是被权力自己制定的规则约束。
【 在 zeus2615 的大作中提到: 】
: 支持,这个社会的所有问题,都可以追根到司法问题。司法有问题,所有人都会有问题
: 【 在 zhijiao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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