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这个描述完全没有偏颇的话,我感觉你都不用去学校参加什么调解,太浪费自己时间了。对方愿意折腾愿意举证愿意起诉随他好了。
换座位清理脚下垃圾一般都是班级既定动作,四年级还是男孩没有任何主观故意性的情况下,个人觉得完全没有理由赔偿。就像他家如果牙套装在自己衣服兜里掉了也不能能起诉衣服设计师呀,真要从小养成走哪讹哪吗
【 在 leeyc 的大作中提到: 】
: 坐标长春
: 10岁,四年级,双胞胎男孩在同一个班级
: 事件的起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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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shshr FROM 123.119.204.*
FROM 123.119.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