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超牛,我是列方程算的,第一次相遇:(40/V1)=((L-40)/V2);第二次相遇:((L+15)/V1)=((2L-15)/V2),两式相除,消除V1、V2,得到L*(L-105)=0,从而距离为105.
对比之下,楼上的方法跟我的方法相比,就是天赋和努力的差距。
我看,今后,我是不是也就能辅导娃到四年级了?已然感觉有点吃力,还得想一想才能用笨方法做出来。
【 在 woodyue 的大作中提到: 】
: 第二次相遇时两人共同走了3个全程,也就是说第二次相遇时每人走的路程是第一次相遇时的3倍
: 第一次相遇时小明走了40m,所以第二次相遇时小明走了120m,甲乙两地相距105m
: 画个图,列方程,再转成娃能懂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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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lichuanzhan FROM 117.13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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