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两个月还有人关注这个帖子,给大家汇报一下后续:
法院判决书出了14天以后,被告方铁路沈阳局下属单位鞍山车务段(案件中停运列车的始发站鞍山站的上级单位)联系我,问我是否要上诉,我说这官司我赢了,还上诉啥;对方说你要不上诉我们就走流程给你打款。
鞍山车务段要了我的银行卡、身份证复印件之后,立案费、车票差价一起转账给我了,此案就此了解。
【 在 LoWu (羅湖) 的大作中提到: 】
: 起因是这样:我给父母提前20多天订了火车票,到离开车前9天的时候,铁路局因为客流的原因,停了这个车次,12306发短信通知停运。根据《铁路法》和《铁路旅客运输规程》,这种属于承运人责任,应该给旅客免费退票或改签其他车次。我给父母改了其他车次,由原来的硬卧改成
: 结果:我起诉,法院判铁路局退还差价,承担诉讼费。
: 当然这之前12306、国家信访局投诉都走了一遍,铁路局始终耍无赖,最后在法院开庭前铁路局认怂要和解,我没同意,坚持开庭让法院出判决书,也给广大旅客以后维权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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