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一阵子在鬼冢虎店里买了个包,回家发现太大了,第二天去退,结果店员说他家不能退货,让我换其它商品。我在手机里搜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只查到网购商品可以七天无理由退货,至于这种店里买的,只有质量不合格的才能七天内退货。最后我就找了个理由,说我买东西的时候他们没告知不能退。店员说去申请,给领导打了个电话才给我退了。
自从搞这么一下,以后我都尽量在店里看好以后,去品牌网店里买了。
这是我找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里关于退货的条款,我觉得我理解的好像没错:
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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