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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一级分行、直属分行银行卡业务部:
为充分满足我行星级优质客户的用卡需求,提高对中、高端客户的信用卡配发效率,总
行决定以行内客户星级评价结果为依据,结合内部评级法评分,对四星级(含)以上行
内星级客户开展配发信用卡及主动调额活动。总行先期在河北、江苏、重庆、大连、宁
波、深圳等六家分行进行了试点,星级客户综合营销系统现已顺利投产,各一级分行、
直属分行须于11月10日起同步推进。
为保证工作的顺利实施,有效控制业务环节中的风险,总行研究制定了《四星级(含)
以上行内星级客户配发信用卡及主动调额业务流程》(见附件一)。现印发给你们,并
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授信标准
总行依据四星级(含)以上星级客户评价模型及内部评级结果研究和制定了星级客户的
授信标准。对于有我行信用卡或贷款的星级客户(有内部评级评分)进行差别化授信,
不同星级客户配发不同等级的信用卡产品。即:对四星级客户配发普卡,综合授信额度
可核定为人民币5万元;对五星级客户配发金卡,综合授信额度可核定为人民币10万元;
对六星级客户配发白金卡,综合授信额度可核定为50万元;对七星级客户配发白金卡,
综合授信额度可核定为100万元;对内部评级评分为分数段5的高风险客户不予推荐配发
信用卡及主动调额。
对于无卡无贷星级客户(暂无内部评级评分),应在上述授信标准的基础上略微下调。
即:对四星级客户配发普卡,初始综合授信额度可核定为人民币1万元;对五星级客户配
发金卡,初始综合授信额度可核定为人民币5万元;对六星级客户配发白金卡,初始综合
授信额度可核定为人民币10万元;对七星级客户配发白金卡,初始综合授信额度可核定
为人民币30万元。对于信用卡启用90天以上、无不良信用记录且用卡积极的客户,可适
当调高其信用卡授信额度。
二、审批方式
(一)所有分行均须在11月17日之前完成对星级客户预审批清单的审批确认,并及时对
预审批数据库客户进行调整。
(二)对于大额授信,各分行应按照基本授权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批处理。对于超过审批
人审批权限的审批业务,均应认真填写《信用卡信用额度分级审批单》(见附件二)。
(三)各分行应将星级客户的信用额度全面纳入关系账户,积极组织实施综合授信管理
,有效控制风险敞口。
(四)总行已统一下发“特殊审批政策管理表”参数模版,各分行应在星级客户营销活
动开展前,按照总行模板进行设置。分行如需补充地区特色审批策略参数,应及时向总
行报备。
三、营销要求
(一)为提高营销活动的市场吸引力,确保活动取得成效,四星级(含)以上客户成功
申领信用卡,可享受主副卡首年年费减免优惠。对于通过我行网上办卡成功申领信用卡
的客户,我行将给予2000信用卡积分奖励。
(二)各行要与总行紧密配合,加大营销资源配置,合理配置礼品,将总、分行的优惠
组合成欢迎礼包,开展发卡送礼促销。
(三)总行将通过我行门户网站、对帐单折页进行市场宣传,各行要利用当地报纸、广
播、电视等主流媒体进行活动宣传,营造声势,同时在营业网点利用海报、折页大力进
行市场宣传。
(四)各行要严格落实“亲访亲签”要求。同时,为避免客户投诉,各级业务人员均不
得向客户承诺审批结果,以免由于承诺额度与审批结果不一致造成客户投诉。
(五)各行要加大培训工作力度,确保一线人员尽快掌握系统功能和业务流程。同时编
制相应的营销流程手册,发放至基层员工,以便柜员尽快熟悉业务操作。
(六)为及时总结活动开展情况,总行将于2011年2月末根据活动阶段性成果,组织营销
活动评选工作,将评选出优秀分行、优秀网点、优秀柜员进行全行表彰。
请各行将此次活动的联系人、联系方式及Notes邮箱发送至“销售管理/信用卡/总行/IC
BC”、“额度管理/风险监控部/牡丹卡中心/ICBC”信箱报送总行,并于11月17日前将参
数设置情况、审批确认情况(目标客户数量、审批通过数量、审批未通过数量及拒绝原
因)发送“额度管理/风险监控部/牡丹卡中心/ICBC”信箱。
活动期间,各分行应于每周五前定期向总行上报活动周报(包括星级客户发卡量、营销
情况及审批授信情况等)。执行中若遇到问题,请及时向总行反映。
http://bbs.zgxyk.com/thread-67190-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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