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维角度不同关系,产生这样的想法很"正常"。
下面只是泛泛而谈,法律和逻辑思维不太严密,你们就就凑合看
比如说“公司”欠银行的钱或者欠其他组织的钱,都是属于经营行为,最后还不上了,只要没有合同诈骗或者其他欺诈行为,企业主很少触及刑事犯罪,最后企业破产清算了,可能就没事了
但是把这种思维用在信用卡上,呵呵。
【 在 skeeter 的大作中提到: 】
: “他们并不知道信用卡恶意透支是要被判刑的。”
: 谁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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