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婚后买的,房本上只有一方的名字,公积金贷款,目前是房本上的那一方还款。
双方都提取了公积金。
不知道这种情况怎么算?可以走这条路么?
感谢楼主!好人一生平安。
【 在 laky (laky) 的大作中提到: 】
: 由于北京是买房限购政策,若家庭买二套做成贷款则利率基准上浮10%,首付7成贷款3成,那有没有办法做成首套呢?答案是肯定的,
: 但家庭中的一方必须满足一个条件:‘无房无贷。即个人名下无房产也无住房贷款记录’。这个是首要前提,若夫妻双方名下都有住房贷款记录,那就没有办法做成首套。若房本上写的是夫妻双方的名字,且一方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则可以通过房本夫妻之间的更名,将房子更名到有贷款记录的一方名下,然后通过离婚,让另一方去买房做贷款。这样操作可行。这种离婚可以去民政局办真实的离婚手续,或者办一套假定离婚手续给银行,当然这个得有人协助你去办理。比如担保公司等。
: 问题一,我去做资审定时候是以个人还是家庭去呢?若办假离婚证银行不会查到我假离婚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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