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真冤啊。
【 在 youngbug 的大作中提到: 】
: 2012年7月,一男子利用“克隆卡”在深圳某珠宝首饰公司疯狂盗刷214万元黄金首饰。与此次盗刷交易的收单银行兴业银行深圳分行(下称:兴业银行)被中国银联裁决承担150.241万元责任。令人意料不到的是,兴业银行为了转嫁损失,竟伪造珠宝首饰公司负责人签字日期,并作为“证据”向法院提交,要求赔偿150余万元。
: 近日,该案在深圳福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据了解,在庭审期间,兴业银行代理人当庭承认证据造假的事实。
: 伪卡狂刷214万元,中国银联裁决兴业银行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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