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对高风险商户管理和培训不到位,该罚。
不法分子利用银行卡作案常见的异常行为有:
1、购物或消费时非常随便,不加考虑与挑拣,不关注价钱,只希望尽快刷卡完成交易。
2、集中购买容易脱手的贵重物品,且在购买高档电器等大宗物件时拒绝送货上门,坚持当场提货。
3、在机票代售点或购买手机的店铺,重复往返多次,持卡购买多张机票或多部手机,且急于成交。
4、在名牌服饰店大量购买价钱昂贵的服饰,消费无节制,且均不进行试穿,急于成交。
5、购物时持有多张银行卡,当一张卡无法刷卡获取授权后,不要求进行人工授权,而是立即换刷其他卡片。
6、持卡人不愿刷卡;或刷卡未能取得授权时要求分单压卡进行支付。
7、在签单过程中神色慌张,左顾右盼。
8、在签字时要求看卡背面的签名或签字很慢。
9、持有外卡消费,但无法提供护照,也不能正确说出发卡行名称和所在地等。
【 在 aphei 的大作中提到: 】
: 在伪造证据之前,银联已经判定让兴业赔150w了,这个冤如何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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