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磁条卡不是被禁止的,发卡行没啥过错,按银联现有的特约商户的培训要求,对于出售大额商品的商户要列为高风险商户管理,这个案子的盗刷人员连续两次刷卡购买了价值240多万的货物,算上面提到的集中购买容易脱手的贵重物品。 这种情况应该属于可疑行为,特约商户应该联系收单银行的授权中心用暗语反馈情况,并由收单银行,跟发卡行联系,让发卡行确认是否给予授权。
本案如果特约商户按照规定,联系了收单的兴业银行,兴业银行联系了发卡农信联社,农信联社联系了发卡人就不会出现盗刷的情况,但是兴业银行对自己的特约商户管理和培训部到位,根本没有联系发卡人,承担责任很正常。
【 在 amlt 的大作中提到: 】
: 以收银员的收入水平,这个要求太过。不过大额交易应该双重验证,比如给持卡人确认是否本人所为之类的。所以还是发卡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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