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月亮与六便士系列评论的一篇文章,评论对象是英国推理小说作家,阿加莎·克里斯蒂(1890年9月15日-1976年1月12日),在本系列中位列第五便士。
阿加莎·克里斯蒂出生时,名字是阿加莎·米勒。她在1914年结婚后,改用夫姓克里斯蒂,虽然后来在1928年离婚,但一直使用阿加莎·克里斯蒂这个名字,在现代中文读者中,昵称则为阿婆。
1920年10月,克里斯蒂的第一部推理小说,《斯泰尔斯庄园奇案》在美国出版。该书写作于1916年,侦探波洛在书中出场,故事则由其朋友黑斯廷斯上尉讲述。这种叙事方式,让人想起柯南道尔讲述福尔摩斯探案故事的手法。这部书,开启了推理小说的黄金年代,也逐步使得克里斯蒂成为“推理小说女王”。
我个人倾向于把柯南道尔的小说,称为侦探小说,而克里斯蒂的小说,则是推理小说。这两者的一个重要区别在于,侦探小说侧重于通过重重线索,抽丝剥茧,找出作案人,其重点在于线索的设置。而侦探小说,则安排较多的嫌疑人,然后在这些嫌疑人中,通过层层推理的手法,找出真凶,相对于物理线索,更为侧重把嫌疑人写得细致生动。排除写作技巧上的差别,我觉得推理小说更容易吸引读者。在《斯泰尔斯庄园奇案》一书中,克里斯蒂就设置了六个疑凶。
我在上文介绍阿西莫夫时,曾提到一种说法,阿西莫夫的很多作品,情节设计近似于二流的推理小说。这种说法或许责之过苛,但毋庸置疑,克里斯蒂的小说,作为第一流的推理小说,无论情节设置和叙事技巧,从推理小说的角度看,都远在阿西莫夫的小说之上。
克里斯蒂小说的成就,在我看来,至少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把推理小说设置在真实的生活场景之中,虽然种种犯罪手法诡异难测,但情节自然流畅,毫无违和感。就我的阅读体验,克里斯蒂在刻画她书中每个人物时,都是设身处地的为他们一一做出适当的安排,使得他们看起来鲜活生动。
第二,精巧的情节安排和推理设置。在不同的故事中,克里斯蒂设置了很多截然不同,各有代表性的犯罪手法和推理过程。比较有代表性的作品,我推荐波洛系列的四部《罗杰疑案》、《东方快车谋杀案》、《ABC谋杀案》、《尼罗河上的惨案》,以及著名的《无人生还》。
第三,对于人性之恶的犀利洞察和冷静刻画。这一点,尤为明显地体现在马普尔小姐系列之中。阅读克里斯蒂小说,在体验上比较独特的一点是,大部分凶手,在犯罪之后都是谈笑自若,乃至不动声色。这一点可谓是细思极恐。当然,这可能是服务于推理的剧情需要,增加故事的悬念,但从另一个角度,我们也能从中读出人性的幽暗之处。
最后,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我想谈两点克里斯蒂小说的美中不足之处。
第一,克里斯蒂所设置的推理情节,虽然极为精妙,但并非“本格推理”,就是说,读者所读到的线索,和书中人物掌握的线索,并不严格对等。无论是波洛侦探,还是马普尔小姐,都是观察入微,洞察人心,在他们的推理之中,有时候会用到到他们“偷偷”观察到,而不为读者所知的线索。所以,如果我们读到一本书的即将收尾之处,掩卷沉思,发现自己找不到凶手,不必责备自己的愚蠢。
第二,在一些作品中,克里斯蒂对于诸多疑凶的刻画,虽然生动,但略显缺乏深度,使得读者读到后面,对于谁是真凶,有时候会缺乏深切的关注。雪上加霜的是,有一些译本,比如作家三毛主持翻译的一套克里斯蒂作品集,略去了一些细节性的、与推理无关的情节,使得小说节奏加快,但无疑进一步降低了作品的艺术效果。在此我建议读者,读克里斯蒂的中译本,务必要阅读全译本,切勿图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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