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这事在养娃上太难了,遇到不合适的合作对象,养育理念的差异就酷够俩人争执上半天了。
哪怕给自己娃花钱,花多少钱,花在哪些方面,也可能意见不一致。
所以我觉得某些国家是看透了这个问题,过不到一起养娃的,得,你俩一人一周轮流抚养娃,属于自己那一周按自己的方式来,别人那一周你别去干涉。
【 在 waterflat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觉得合作生娃,应该比婚内生娃更重视契约吧,也是真心想要娃才会选择合作的吧,抚养费什么的,给自己想要的娃,婚内婚外有什么区别呢
: 附加条件其实也是有附加义务的,感觉反对的人还是理想化或选择性忽视传统的共同生活的困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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