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陈冠希一家三口
你的发言简直毫无逻辑性,真是愧对一、二、三了
针对你的每一点:
一、礼义廉耻是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的道德标准,随着社会发展本来也就不断演化的。封建社会女人在别人面前裸漏脚就是没有廉耻,可以去浸猪笼了。相信现代设会的你不会认同。同理,现在社会更加多元开放,在不伤害他人,不伤害社会的情况下,人们理应更加自由。如果陈冠希“滥交”的那些女人都知道他和很多人都会上床,还是愿意和他上床(比如说看中他的颜值),那没有人在肉体和心灵上受伤害,这有什么问题吗?
二、保护个人隐私就是觉得羞耻?不希望被别人围观评论就是自觉上不得台面?自愿就不应该私密?那你要不要每天直播一下自己大小便?毫无逻辑性。
至于拿受贿的官员做类比更是莫名其妙。官员用公权力换取贿赂,本质上伤害了社会,伤害了每个人的权益。陈冠希和那些女明星你情我愿,伤害谁了?最后照片泄露主责人不应该是那个泄露照片的修手机小哥么?当然陈冠希没有妥善保护好隐私照片,这是他的责任。他愧对那些女人,也导致自己一生的改变。
三、你举得例子就不是真的自愿,和李银河说的并不矛盾
【 在 ustc1983 的大作中提到: 】
: [face=黑体]
: 一、
: 健身教练还主张“有X不X,大逆不道”呢,李银河算啥,他的话能作为金科玉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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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HaloHalo FROM 117.121.101.*
FROM 117.121.101.*
你说的负责任是对谁负责呢?如果当事双方都有需求,都愿意,都不需要对方负责,你为什么硬要他们对彼此负责任呢?比如说张柏芝在和陈冠希XX到时候,是想着让对方为自己负责一辈子吗?张自己(婚前)没有别的性伴侣吗?
不伤害别人包括不伤害彼此,不伤害第三者或别的更多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保证卫生安全措施,不觉得你口口声声说的“滥交”有什么问题。还是那句话,不必用当下(此时,此地)你个人的道德观念去绑架别人:
此时:如果宋朝的一个女子穿越过来,指着满大街穿的琳琅满目的女性说全都是贱货。你觉得合适吗?
此地:如果阿拉伯国家来一个女子,看着国人女性都不蒙着耳朵,说全都有罪,你觉得合适吗?
你如果觉得不合适,为啥要用你觉得合适的尺度,认为男女发生关系后,必须要为彼此负责?哪怕他们自己不希望如此?陈冠希的例子里,你真的觉得那些女明星都想着和他过一辈子吗?
【 在 ustc1983 的大作中提到: 】
: [face=黑体]我是回复lipp的话,才举得一二三,现在来回复下你。
: 一、
: 滥交如果被认可,是未来主流,何不光明正大宣传。但大家看到的是公职、国有系统人员如果滥交,即使不违法,单位也会出于违纪或影响公司形象和声誉将其扫地出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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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7.121.101.*
人类对滥交的厌恶形成历史原因很多很复杂。一个原因就是科技不发达时候导致的疾病传播。这个在现在已经是可以解决的事情了。当然还有别的原因(比如爱情排他性,家庭的稳定等)。所以我说不伤害他人这一点很重要。
另:我个人不鼓励滥交,但是不觉得陈冠希在这件事情上,有滥交的罪。他最多就是无意中(手机拿去修,导致照片泄露)伤害了那些女人。他自己这辈子也毁掉了。
【 在 HaloHalo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说的负责任是对谁负责呢?如果当事双方都有需求,都愿意,都不需要对方负责,你为什么硬要他们对彼此负责任呢?比如说张柏芝在和陈冠希XX到时候,是想着让对方为自己负责一辈子吗?张自己(婚前)没有别的性伴侣吗?
: 不伤害别人包括不伤害彼此,不伤害第三者或别的更多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保证卫生安全措施,不觉得你口口声声说的“滥交”有什么问题。还是那句话,不必用当下(此时,此地)你个人的道德观念去绑架别人:
: 此时:如果宋朝的一个女子穿越过来,指着满大街穿的琳琅满目的女性说全都是贱货。你觉得合适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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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7.121.101.*
1.我介意,我不愿意和她交往。但是我不认为她有罪恶。就像我个人不是同性恋,但是也能理解很多人性取向和我们不一样。
2.当前中国的道德标准也不能说就是最合理最人性化的。例如:同性恋在中国目前还没有合法化。但是我相信很多国人心里面对同性恋也是包容的。这就是社会开明包容到一定程度了,但是很多官方的东西还需要时间去慢慢调整。公职人员的事情更复杂一些,因为很多本质上是权色交易。而且很多时候国内的官员一犯事,那就是铺天盖地各种搞臭,哪怕是私德也要拿出来曝光,这不一定就是合理的。说句可能有争议的话,在他出事(贪污,受贿,黑社会等)之前,个人淫乱私生活难道监察机构都不知道吗?
即便我们不鼓励滥交(这一点我和你没有根本分歧),也不需要对它赶尽杀绝各种绑架。李银河的声音能让大家都听到,本身就证明了我们社会还是有包容度的。允许各种思想存在不是一件坏事。当然我对她提的“自愿,承认,私密”三原则有一点不认同,我认为还要加上“不伤害彼此和他人”。
【 在 ustc1983 的大作中提到: 】
: 几个问题。
: 1.如果你配偶之前性经历丰富,你介意么。
: 2.举穿越的例子无非想说道德标准随时空在变。问题是目前的道德标准鼓励滥交么(说好听点,性开放性自由吧)。其实我上一帖已回复,如果鼓励或视为理所应当,为何公职单位人员因此被开除的比比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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