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Re: 是否可以实名曝光水木遇上的骗炮渣男?
怎么在法律上界定半推半就和强奸?
半推半就肯定就不是主动自愿的,按通常定义属于强奸,真正意义上暴力和羞辱性强奸事后当事人应该是仇人。
但是全程无反抗,男人不费吹灰之力就完成了整个过程,事后还保持朋友关系不翻脸。
实在搞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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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无罪推定哦
我建议你多约几个美女吃饭灌醉xx
反正无罪推定,他们吃饭喝醉上床都是自愿的,多么美妙的事情啊~
【 在 duolele 的大作中提到: 】
: 张嘴就来啊,看来有些女人就是诬陷成性。警察都能诬赖,诬赖个男人还不是手到擒来。可能这是你们一贯的思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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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光聊天记录,让读者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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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追诉时效10年,现在报警也来得及
【 在 kscloud2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当时没有报警,过去一段时间了
: 曝光出来提醒别人,算不算对渣男的一种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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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没事少去男的家,是去参观房子大小吗
【 在 kscloud2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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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面帖子说过这个问题。举证责任应该由强者承担,医疗纠纷中就是举证责任倒置。同样,强奸案中要求受害者提供不同意的证据根本不可能,难道和强奸犯说,不好意思先放开我一下,我拿手机录音一下我不同意发生关系?相反,不需要证据就定罪,可以让男性小心避免和女性呆在私密房间,像马英九说的,我不能坐怀不乱,但可以不给人坐怀的机会。法律的根本目的是减少犯罪,而不仅是惩罚罪犯,因为文明追求的是减少伤害的发生,而不是事后受害者和加害人玉石俱焚。
【 在 windtooth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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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女性需要提供证据明确表达是不同意乃至会受到严重受伤的威胁才能被法庭采信
: 光靠事后多日之后无物证的口头控诉是没用的,容易被人反诉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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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会教育子女洁身自好,遇到危险保护好自己优先,但是如果受到伤害也要事后第一时间保留好证据报警和告知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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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不是过了许
: ..................
发自「今日水木 on 你要唠这个我可不困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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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派出所告他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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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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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走公诉 强奸 不过得保留的证据
【 在 kscloud2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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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道是否符合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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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只有水木上骗炮的多,其他渠道骗炮的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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