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错版了,在离婚版发一个,给大家提个醒。
先说明,内容略有加工,因为有些细节不想提。和德普的事情真的很像,在家暴这种事儿上,女人太占便宜了,虽然男人家暴占多数,但是遇上不要脸没底线的,这能坑死你。
当初前妻听了它律师的话,说告我家暴可以多分财产,为了证明家暴,最好有报警记录。
于是某天在家的时候,因为财产分配问题,它爸和我吵了起来,对我动手。
我压根碰都没碰,被人按在桌上,当然,对方动手也不厉害。
我出门,过一阵儿来了俩警察,说女方报警我在家家暴,打它,打老人。家里就它、它父母,一口一个我动手了,竟然还说我打了对方的腰,直不起腰来这种话。
警察肯定信对方啊,拉着我要去警察局,开始的时候我慌得一逼,我想这怎么说得清啊,铁定要被诬陷了。
然后,我非常非常佩服我自己的事发生了,我当然对方的面,问警察,你们现在是在录像吗?对方的指控你们录下来了没?警察说我们一直全程录像。 于是我对对方说,你们要告我家暴是吗?对方还在说,你家暴了你还不承认,巴拉巴拉。然后我从里屋拿出个U盘,说,你们不知道吧,我早防着你们了,我全程都在录音,没想到吧!走,咱们去警察局! 对方立马怂了,开始哼哼唧唧。警察一看也知道怎么回事,开始和稀泥,然后这事儿就这么算了。
嗯,我拿出来的就是一个普通的U盘,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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