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计算一对夫妻的婚姻在几十年的婚姻存续期间离婚一次的概率
就需要把几十年中每一年计算出的存续婚姻的离婚比例累加,
你说的这个计算,只是所有的婚姻在某一年的离婚率,而不是一个婚姻在几十年内的离婚概率
人们说的离婚率,通常是一对夫妻一辈子经历一次离婚的概率
是你理解的有偏差
每年所有的离婚除以所有的结婚数,从长期来看,就是一对夫妻在一辈子中出现离婚的概率
【 在 kamile 的大作中提到: 】
: 一直觉得用当年离婚登记的数量除以当年结婚登记的数量得出的离婚率是非常不靠谱的。某一年的离婚率难道不是当年登记离婚的数量除以上年末存续的已经结婚的数量总和吗。比如说截至2019年末北京市共有100对夫妻,2020年离婚登记12对,那2020年的离婚率是12%。这样的指标才有意义啊。。。要不说北京48.3%的离婚率,第一反应是100对夫妻里就有48对离婚了。。。这不是误导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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