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你说个真实的事情。
我一个女同事和他前夫离婚后,儿子归她,她没再婚,她老公再娶了。
结果儿子很有出息,放弃清华报送,高中就正经考上了美国常春藤之一。她就让儿子找他爹要学费,说是四年要一百万人民币。他爹一年给十五万。后来说要给准备房子,又要一百万,这时候他爹只同意给四十万。或者他爷爷半套房子的处置权。
这时候,他爹的现任妻子不干了,说他们现在的孩子学习很差,应该把钱都留给现在孩子才对,而且要求最后一年学费也不能给。
【 在 LookIn2MyEye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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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男,快40岁,离异差不多两年,有两个孩子,都判给前妻抚养,我每月出抚养费8000,前妻和孩子在一线城市生活,我离婚后回到家乡省会生活,差不多每月去探望一次。我回来后认识了现妻,现妻离异无孩子,我们感情还不错, 但是昨天跟现妻因为一件事弄得很不愉快。我和现妻在省会城市各有一套婚前房,昨天聊天我说我想在省会城市再买一套房子,将来需要时变现给前妻生的的孩子,我和现妻打算生一个孩子,现在的房子留给我和现妻生的孩子。结果妻子反对比较强烈。请大家评评理,我的想法是不是比较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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