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结婚那么些年了,婚前房婚后还贷也不少了,男方假离婚买房的100万积蓄也没说清楚是婚前还是婚后的。如果这100万积蓄是婚后的,那也是夫妻共同财产,换房加名不是名正言顺么? 不加名才是男方顺利转移婚内财产。
【 在 noseofcat111 的大作中提到: 】
: 按男方的描述,俩人都有婚前房,男方的婚前房应该是他们自住的,女方的婚前房是女方自己收房租的吧,换房之所以假离婚是因为女方不愿意卖婚前房来做首套,按男方的打算应该是俩人都把婚前房卖了,换一个更好的婚后房。但是女方在这件事上一点力都不出,还想加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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