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的方案是即使离婚,双方也保持和气,都能从维护孩子利益的角度考虑问题。
如果做不到和气分手,那就只能尽量从孩子角度来看了,谁的单独条件好,且愿意接受,那就让孩子跟随。
至于道义,带娃的不带娃的没啥区别。
【 在 fayfrog 的大作中提到: 】
: 有什么好方案吗?假设妈妈愿意出钱出力出时间带孩子。如果要了抚养权,觉得便宜了爸爸(爸爸一身轻再婚了)或者孩子的利益受损(爸爸工资高,能提供更好的经济条件);不要抚养权,自己出钱出力了,却丧失了话语权,道义上也是下风。
: 比如楼主,她也出钱出力出时间了,却对孩子的安排,没有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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