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让全社会每一个人包括孩子都接受这个观念。离婚,即使是被抛弃了,也并不是绝对的坏事。每个人都有权利重新认识自己、认识对方、认识双方之间的关系。重新选择当然也是一种权利,即使是被离婚,也应该努力接受这个现实。一个合适的离婚率会提高全社会的平均的婚姻质量,为什么要凑合呢?重新组合或者被迫单身,有的时候生活质量也比一个低质量的婚姻更高。孩子为什么不能接受家长离婚,有社会对离婚的普遍的认识有偏差的问题,也有家长与孩子的关系不合理的问题。
只有离婚自由的条件下,才能说婚姻是合理的。当然,不愿意离婚的人可能会痛苦,但是这是必要的代价。难道不离婚就更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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