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谢过了。
事情是这样的,协议离婚快一年了,财产还没分割。大头是房产,价值1000+,协议约定一人一半。剩下的是股票,约定全部给我。
房产:婚后的,但是是前夫一人名字,当初我要写俩人名字他不同意,我也没强求。
股票:也全部在前夫名下,目前看还会涨,所以也还未分割给我。
目前的分歧:打算分开住了,发现他收拾行李的时候把房产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贷款发票、交税发票全带走了。所以我有点着急了,也摸不清他想干嘛。(我本性善良又傻白甜,我不想恶意揣测他,但我不明白他带走这些干嘛)。之前刚离婚之后,我说房产先公正一下吧,他一直拖所以到现在也没公证,房子也没卖,因为价格不合适,觉得还会涨。
我今天发现它把这些证件带走之后,我就要求去公证房产,并且把房子过户给我,我写欠条什么的给他,等房子卖出去再分给他钱。结果这要求被他拒绝了。
你们说我现在该怎么办呢?我真是没精力打官司,只想和平分开。之前还发现他跟人借钱,借的那个数目 加上 属于我的那些股票正好是剩下未还完的贷款数目。于是我越想越怕,所以上来问问。你们说他到底心里是怎么想的?之前我还以为他想跟我复婚,但是他干这些事,怎么让我这么恐慌呢
哦,还有两个车位,也全在他名下,反正家里投资什么他都要写自己一个人名字,我要是有异议,他就大眼珠瞪我,我年薪三十几万,赚的没他多,所以也没有话语权。现在想想,我真够可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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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vovomoon FROM 222.12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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