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不用结,同居就行。过不到一块就散伙
【 在 Yulian 的大作中提到: 】
: 谢谢!我选第一个作为结婚对象,是因为他让我安心。第二个,和前夫一样,让我捉摸不透,而且和前夫一样,喜欢和前女友纠缠不清,没有界限。
: 我38了,其实挺害怕一个人的,我很喜欢第二个对象,虽然和第一个十几年同事,对他的为人处事比较了解,但我真的不喜欢他,这样结婚其实真的是搭伙过日子,像他说的,孩子大了,好歹有个人相互照应。我其实也很迷茫,人应该追求什么?婚姻应该是什么样的?这样结婚会不会太冲动?可是如果我选择我喜欢的人的话,我有一种莫名的恐惧,感觉我会又收获一身的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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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微水木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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