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拍卖所得不够偿还抵押给儿子的金额,那我前妻就成老赖了,她自己还想着出国,也不可能了吧,飞机都坐不了。
不过,母亲是老赖,债主是儿子,不知这种情况是否对对儿子进体制内工作有影响。。。确实剪不断理还乱。
只能等几年后,把目前房子完全给儿子住,我搬出去住自己的房子,就没问题了。
只要前妻不把后老伴领进来,她自己跟儿子一起住这套房,我没意见,就看若干年后儿媳的意见了,婆媳问题可能爆发。。
【 在 VSE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国的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的产权以登记为准,你的离婚协议内容是否效力高于产权登记这个问题我表示担忧。即使起诉,法院是否支持都犹未可知。
: 其实在拟定离婚协议的时候,你是存有私心和幻想的,殊不知,越是这样“剪不断,理还乱”越不利于你们重新开始。
: 另外关于断供这个事,也建议你谨慎考虑,一旦走到银行走司法拍卖那一步,损失最大的反而是你们的儿子。他的受偿顺序是在银行之后的。拍卖所得还能有多少留给你儿子很难讲。真的没必要走这种极端。
: ...................
--
FROM 223.10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