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啥?真正的分手原因未必是公开的是一回事,可如何以逻辑条理性陈述分手理由是另一回事,那个男的清晰而明确的交代了全程,
一他一早明确了解对方条件,
二他一早明确自己犹疑婚姻不信任感情,
三他一早犹豫过觉得其实对方条件并不合适所以并不想开始,
四他基于还是想试试于是找了,主要是因为他的孩子想要个妈,
五他睡了觉后以对方家庭条件不适合婚姻为由,结束。
关于四,他特意使用了孩子问妈妈在哪里的时候可以回答侧面解释为什么开始,孩子可真有用,想在一起的时候是为了回答孩子问妈妈,不想在一起的时候是为了家庭环境太过复杂觉得对孩子有影响,好一把双刃剑。
以上五步是他自己说的,环环相扣清晰明确,那并不是任何人的推测假设。至于你说的没睡好,那是你的假设,是假设,这种假设是不是事实无从验证,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那是基于善意的出发点为人开脱,也就是俗称的,其实人没有辣么坏了啦。以上就是我之前说的,真相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人预设的立场,你预设的立场就是,其实人没有辣么坏了啦。
最后,我没有预设立场,我没说他是不是骗人家睡觉,我通过他的五部曲只有一个读后感,对某些人来说,睡觉真是堪比脑白金,敢情一把年纪的人已婚已育已离异的,要睡了觉,才能认知到双方家庭的融合是多么的任重道远,原来,睡觉能补脑。
【 在 xinhua1002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不认同,已知的客观事实,不代表交往后,就不可以分手。
: 第一,每个人只会呈现利已观点,真正分手原因未必是公开的。比如T男,有可能在已知的困难情况下睡了,但发现睡得真不好!这时,要分,总不能说睡得不好,我们分手吧?所以只能用一个理由说,外在的条件不合适。
: 第二,男女最后能不能走到一起,是有很多变量的,比如双方的家庭背景等,也许,T男刚开始知道对方的客观条件,但深入后,发现变量太多,比如,父母,小孩等,所以最终也觉得难以突破,只能选择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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