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觉得冠名权是很大一笔财富的话,离婚后孩子改名是不是你就大赚了?
你觉得抚养费少,你也可以考虑把孩子让给对方
【 在 qincat (qincat) 的大作中提到: 】
: 标 题: 只要国内抚养费的法律不改
: 发信站: 水木社区 (Tue Mar 30 19:29:06 2021), 站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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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婚要房要彩礼就很合理。 男方单方便撕毁离婚抚养费协议,女方完全被动,除了去商量祈求男方良心发现外,一点办法都没有。去法院起诉,即使拿到封顶抚养费,也完全不够在北京让一个娃享受到平均水准的生活和教育。国内的法律环境就是如此。女方付出了生育成本,让渡了孩子的冠姓权,离婚后辛苦带着娃,相关的保障却基本没有。离婚财产分割也好,抚养费也好,女方的这些付出是全然不会被考虑的。 美国没有彩礼,但离婚后收入高的一方要给另一方赡养费直到其再婚(赡养费是给配偶的,给孩子的另说);欧洲没有彩礼,孩子一出生就有政府帮忙养,不管婚生还是非婚生子女,生父必须给抚养费且标准和其收入直接挂钩,更别想做老赖。 国内,不要房子,不要彩礼的女人,要么自己够强大,赚得足够多,要么自求多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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