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认同你说的我们的部分,很对。
我不了解国外的情况
希望我们法律能早一点表达出来
【 在 qincat 的大作中提到: 】
: 结婚要房要彩礼就很合理。 男方单方便撕毁离婚抚养费协议,女方完全被动,除了去商量祈求男方良心发现外,一点办法都没有。去法院起诉,即使拿到封顶抚养费,也完全不够在北京让一个娃享受到平均水准的生活和教育。国内的法律环境就是如此。女方付出了生育成本,让渡了孩子的冠姓权,离婚后辛苦带着娃,相关的保障却基本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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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HMA-AL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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