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先生是吉林省公主岭市人,今年67岁。4月2日,提起妹妹一家三口不幸遇害的案子,杨先生既难过又无奈,一个劲地叹息。
杨先生介绍,妹妹杨某芬出生于1962年,生前是公主岭市毛城子镇某中学教师。“妹夫(邹某海)比妹妹大一岁,和妹妹在同一个学校任教,两人都是高级教师,妹夫还在学校担任领导职务。”
杨先生的外甥小邹出生于1986年,是独生子,在河北省上大学时谈了女朋友。大学毕业后,小邹先是在湖北工作,后来为了和女友在一起,从湖北转到四川彭州。“2015年,外甥结婚后,妹妹、妹夫给小俩口赞助钱买房买车。2017年,两人生下一个可爱的女儿。”
在杨先生眼里,妹妹、妹夫性格内向,平时不太言语。“案发前,外甥和妻子经历了什么,妹妹、妹夫又是怎么遇害的,我也不是很清楚,只能根据案发后掌握的信息大致还原。”杨先生回忆,2019年1月7日,正值妹妹、妹夫放寒假,两人买好了去四川彭州的火车票,说是当年的春节要和儿子一起在彭州过。
“没想到才去了2天,两人和儿子就在彭州遇害。”2019年1月10日下午,接到妹妹、妹夫遇害的消息后,杨先生一家人一直不相信,后来通过多种渠道证实消息属实。更令杨家人震惊的是,杀害妹妹一家三口的不是别人,竟然是外甥的岳父张某某。当晚,杨先生等人动身往四川彭州赶,第二天到达彭州后,杨先生才知道,妹妹、妹夫来到彭州前,外甥和妻子正闹离婚。“双方可能在离婚的具体协议方面有争议,引发矛盾,导致妹夫一家三口被亲家杀害。”
据介绍,小邹的岳父张某某生于1959年2月,河北人,高中文化。案发前,张某某和妻子在彭州帮助女儿带外孙女。2019年1月10日,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张某某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3日,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批捕。2019年10月8日,成都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张某某提起公诉。
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9年1月10日10时许,被告人张某某与其妻姚某某在彭州市女儿家中因外孙女带养问题与被害人邹某(女婿)、杨某芬(亲家母)、邹某海(亲家爹)发生争执。过程中,女婿、亲家母为争抢孩子与小邹岳母姚某某发生抓扯,张某某上前阻止时被亲家爹推开,张某某遂从家中阳台偖物柜内拿出一把剔骨刀指向女婿等人欲制止其行为,但女婿、亲家母未理会,张某某即持刀分别向女婿、亲家母胸部捅刺数刀,随即又向亲家爹胸腹部捅刺一刀,致女婿、亲家母当场死亡。后张某某拨打110投案未果,停留案发现场被民警挡获,亲家爹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
经鉴定,被害人邹某的死亡原因为锐器刺创致心脏破裂、大血管破裂及左肺破裂引起大出血死亡;被害人杨某芬的死亡原因为锐器刺创致心脏破裂、左肺破裂引起大出血死亡;被害人邹某海的死亡原因为锐器刺创致肝脏破裂引起大出血死亡。被告人张某某作案时无精神病,对其作案时的违法行为评定为有刑事责任能力。
法庭上,张某某对检方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但辩称不是故意杀人。其辩护人指出:本案应定性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本案由家庭纠纷引起,被告人的行为不具有预谋,行为具有防卫性质,在量刑上均应当加以区分;张某某与被害3人关系特殊,具有自首等多个法定或者酌定从宽情节,请求从轻处罚。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的犯罪事实与成都市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一致。证人作证时称,小邹与岳父母共同生活期间多次产生矛盾,一度想离婚回吉林老家。小邹的妻子也两次起诉离婚,但最后都撤诉。2018年8月,小邹起诉离婚,法院认为两人感情并未破裂,判决不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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