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没区别,国家制定制度和基因设置倾向本质是一样的,人要吃饭,所以国家规定
餐馆做生意时间,但是国家不设置,餐馆也是差不多时间开饭,如果基因有这方面的倾
向性,让夫妻共同抚养来使传递基因的后代获得更多的资源,那么这个无论管他叫什么
,国家承认不承认,这都是一夫一妻制。这种制度诞生早于国家,也早于人类文明,因
为毫无疑问人类在诞生文明之前已经开始繁衍,所以社会设置制度追认,以及各种奇奇
怪怪的讨论,本质上都没有意义。
恩格斯摩尔根那个时代大家只能从原始土著那里看和猜,想法有偏差是正常的。
【 在 luoxiaogui (罗小癸) 的大作中提到: 】
: “一男一女”与“一夫一妻”并不是一个概念,“一夫一妻”的法律内涵也是逐渐演变的,比如中国以前就可以“休妻”,但是不能“休夫”。人类的现代婚姻制度是法律对财产权的规定所要求的,而不是出于伦理上的双亲抚养或者爱情必需。
: 李银河所说的婚姻的消亡,以及恩格斯所说的婚姻的消亡,并不是说人类的爱情或者男女搭配形式的消亡,而是一种社会规定的特殊强制性的消亡。就象国家的消亡与阶级的消亡并不是人类的消亡,也不是人类的公共管理的内涵的消亡,而只是具体历史条件下的所谓法律制度的消亡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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