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过了,她虽然不能继承,但是可以居住到死啊。她不会无家可归,是有保障的呀。只是说她不能把我的房子再分一部分给她和前夫的孩子罢了。
【 在 carriebaby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啊,产权不用给,但夫妻之间本来有互相继承的权利,你觉得你立遗嘱剥夺她的继承权她会觉得你对她有感情?
: 我身边就有现成的例子,真事,还是老外,也难以接受这种做法。老头子五十多丧偶找了个小十几岁的,俩人一起过了也有20多年了,现在老头子80岁了,住女方房,之前就把名下一套房过户给了孩子们,去年把手里最后一套湖景度假别墅也给了孩子,总之自己财产大概不想给后老伴,去年被后老伴儿给扫地出门了。老外又没和孩子住的习惯,所以他80岁了还得重新买房或租房生活,基本要孤独终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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