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男生请求法官判自己跟妈妈生活:如果父母离婚,怕8岁的弟弟跟妈妈不习惯
人民法院报2021/05/15 14:24
2021年5月12日,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阳店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案,但承办法官没有以往那样化解矛盾后的快乐,而是五味杂陈。事情源于当事人的13岁儿子写给法官的一封“申请书”——
在信中,男孩表示不希望爸妈离婚,“如果一定要判我爸妈离婚,我要跟妈妈一起生活”。因为,他怕8岁的弟弟跟妈妈不习惯,而“我长大了,跟妈妈(生活)不麻烦”。
2006年,宁某(女)与刘某(男)相识,2008年举行婚礼,同年有了第一个孩子,也就是上述写信的男孩。2013年5月,二儿子出生。婚后,两人因琐事争吵,彼此缺乏沟通,多年积怨造成夫妻感情日益淡薄。
2016年3月,宁某和刘某正式分居,两个儿子一直由刘某母亲抚养。多年来,宁某从未给过孩子分文甚至未见孩子一面。2018年4月,宁某到法院起诉与刘某离婚。承办法官考虑到夫妻双方还有和好可能,只是缺乏沟通,同时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未予准许二人离婚。
2021年4月,宁某再次诉离。在调解过程中,被告刘某表示:“原告已多次诉讼离婚,留人留不住心,同意离婚,希望法官能考虑到大儿子写的‘申请书’。”最终,双方协商一致,均同意解除婚姻关系,根据大儿子的“申请”,其由母亲抚养,小儿子则由父亲抚养。(灵宝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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