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家堂姐前天给我打电话,要跟姐夫闹离婚,双方都有过错,应该是都撕破脸了。
两人一直在深圳打工,买房,现在唯一的财产就是深圳的房子,价值700多万,是结婚10年后买的了,但是只有我姐夫的名字。堂姐说姐夫给他撂狠话,把房子糟蹋了也不会给她钱,还说已经拿这房子贷款了100多万。堂姐没啥文化,身体状态也不太好,就找我问问。我昨天跟相关的朋友了解了一下:
婚内通过房子转移财产的话有两种方式:
1.私下交易房子,我问了链家这个是有可能,伪造配偶签名啥的,但是也提到一点,深圳的房产是可以去建委申请异议的,有异议的房产不能被交易,这个我让堂姐找个中介了解清楚;
2.将房子抵押,我问了银行和贷款公司的朋友,银行房屋抵押配偶不出面是做不了的,正规的贷款公司也不行,所以说他老公说贷款了100多万感觉是唬人的。
比较担心民间的借贷。查了一下借贷要配偶承担的前提是提供证明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感觉这个地方不好定义。
各位版友有没有建议如何在离婚前保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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