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爷,这个判得很合理了。
大家都是站在中产阶级的离场去考虑问题,最好两个孩子都跟着父亲,女方付抚养费。这样对孩子成长最有利。
但这只是你们美好的想象。你们的富足限制了你们的思路。实际上底层老百姓的生活远不是你们想象中的这么生活静好。
这个离婚案件的情况实情大体应该是:
妈妈离婚前就对孩子不管不顾、没有生活费,如果孩子都跟父亲的话,女方绝对会继续不管不顾,没有生活费。
而女方不给生活费的情况下,男方是不愿意养2个孩子的。
文章中这段话明确说明了这一点。 被告刘某表示:“原告已多次诉讼离婚,留人留不住心,同意离婚,希望法官能考虑到大儿子写的‘申请书’。”
在这种情况下,强行判给男方,男方同样可能一肚子怨气,对孩子也不见得好。很可能把对妈妈的怨气撒到孩子身上。而且伤害的说不定是2个孩子。
现在这么判,也不指望女方能多大程度上照顾孩子,但至少基本的保障会有,孩子也大了,大体能照顾自己了。那些底层条件不好的家庭中,孩子成熟得让人心疼。
【 在 Adaye 的大作中提到: 】
: 法律太操蛋,应该以对孩子成长有利为优先。
:
--
FROM 210.7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