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文不再赘述。给我的感觉就是我对象 终于是没有骗人的,虽然蠢了点,其他的都不重要了。
那男的坐了个绿皮车从福建到天津来办理手续。据说是估计快上银行追债名单了,办了手续好不拖累这边。
写的协议说是 1、所有婚姻期间,福建那边的债务都和女方无关,男方自己还(两人长期分居,就过年啥的见见,财务基本独立)。2、天津的资产全归女方(男方就当年投了个装修的钱)。然后孩子抚养费协议2000元一个月,不过男方说 怕这三五年估计给不了,有钱了肯定先给。
听完我老婆描述,我感觉就是:这位大哥当年路过天津出了一个精子,这么多年来留了点装修钱,其他一切都是女方干了,然后两个人对离婚这件事都很高兴,觉得互相不拖累了。
也许有些偏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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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60.3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