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能通过法来让这个大姐改正繁体字,已经殊为不易。不过她还停留在违法的角度来改正,没意识到发帖交流给他人造成的麻烦和困扰,还需要在以后的生活中与他人交流时不要使用繁体字,自己书法或者自己看的东西写繁体那没问题。
另外关于她的感情,再说句,两个人结婚是彼此适应,去包容,有能力你就改变他,改变不了他,你就离开他,离开不了他,你就适应他。 别说网上就是在现实生活中法官也是和稀泥。他家从描述看没有原则性问题,只是懒、不上进。忍或者忍不了离
【 在 Anessaa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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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还真是原则问题
: 普下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 第十七条 本章有关规定中,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保留或使用繁体字、异体字:
#发自zSMTH@NOH-AL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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