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看懂,谁让划走房子?病的还是没病的?
我看事实是
病的想划走是怕活着的到时候不出钱
没病的想划走是想将来不出大钱治病
我这笨拙的小脑瓜怎么也想象不出来相爱的人会提出这个问题。
【 在 isamuel 的大作中提到: 】
: 夫妻俩人其实关系还可以挺好。其中一人恶性肿瘤,有几年了。现在也还算稳定。另一方希望把房产过户到ta名下,说真是治病等需要用钱要卖房子的话,名字在ta名下好操作一些(比如病人可能那个时候正好住院出不来),这种情况确实好操作一些吗?PS,夫妻婚前各有一房,但是双方都希望这2房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都更名到一个人名下,怎么约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呢?
: 这个算婚内夫妻更名吧?是不是在谁名下都是一样的?有没有什么隐患呢?
: 多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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