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接触过两个认识的人离异是法院判决,我真的不觉得哪里公平,证据也都是可以伪造的。被不公平的人除了生气,似乎也无力反抗。
案例一:女性我认识,房产男方购买,男方还贷,女主伪造很多的证据,包括孩子上幼儿园交的学费的收据,均为女的分居后,趁男的不在家,回去偷了发票,然后号称是自己交的学费,还伪造债务,最终判决房产卖出,各分一半,女生分一大半。
案例二:男方出轨,小三怀孕,女方起诉离婚,拿不出证据,最后小三的孩子在山东出生,伪造了出生证明,晚出生了几个月,原配第一次起诉离婚,男方拒绝,以有感情为由,拒绝离婚,二次起诉需要6个月,这其间,男方伪造债务,撕掉当初欠原配女方的家的欠条,完成财产转移后,二次起诉离婚痛快的离了,女方相当于净身出户。
有时候真的看不到离婚判决有多么的公平公正,你们认识的人的离婚是公平的吗,公证的吗?有没有那种明明知道却无法提供证据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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