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的这种对待孩子的观念很理想化,能这么想的恐怕是凤毛麟角,能这样坚持去做的更是不多,因为这不是一个人的事情,而是一群人每个环节都不能掉链子。
实际上,男人离婚了对前任孩子只尽法律义务的非常多。孩子不养在身边,缺乏朝夕相处,感情会迅速消退,靠的只是责任感的支撑。再加上前任及其家人如果不好相处,处处作梗,那更加难以对孩子持续投入。
再婚再育以后,对前任孩子时间精力情感金钱的投入更是会大幅缩水。别说前任的娃了,生了老二,亲爹妈对老大的投入都会缩水很多。
我记得国外有一组数据,离婚后三年,没拿到抚养权的父亲和前任孩子几乎彻底不再联系的有三成还是五成。
没有什么关系是理想化的、理所当然的,都需要条件土壤去维护。亲子关系也是同样。
【 在 Adaye 的大作中提到: 】
: 版上来过几个这样的例子,基本都是不太合适,大概率悲剧。1,关于抚养权归对方,每周几次探视,抚养费多少,这都是末节。如果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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