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为了认为压低犯罪率,对很多犯罪行为视而不见。
这个就是典型例子。
夫妻离婚,谈不拢啊。
法院判。
法院问,谁要孩子啊,女方说,她要。法院又问,男的有什么意见啊?
男的说,正好,我不想要。
法院就说,那就妥了。男的一个月出xx元的抚养费。
男的一听这话着急了?啊,她(女的)要孩子了,难道不是她付给我钱?怎么还要我付钱给她啊?
法院想笑又不敢笑。只能说,法律就这么定的。
男的连忙说,那我没有钱,既然孩子给对方还需要我付钱,那我就要孩子,否则不离婚。
法院傻眼了。问女的意见如何?
女的说,既然男的愿意要,那就给男方吧。
法院说,那好,那你一个月付xx元给男方。女的说,男的欠我嫁妆钱没有还呢?
法院问男的,女的用嫁妆抵小孩的抚养费,你觉得如何。
男的同意了。
男的非常聪明,和女的离婚,女的没有拿到半毛钱财产,还把女人的嫁妆给吞下去了。
所谓养小孩,那是忽悠法官的。
不到一个月,男的就把小朋友送人了,又赚了一笔钱。
女方探视几次,都没有见到小孩,起疑心了。
一打听,才知道男的把孩子送人了。
女的又话费大力气+钱,才把小孩子弄回来。
去法院改监护人的时候,法院的人一脸不高兴,说你们家这点破事耽误多少司法资源啊。
律师说,男的应该坐牢的——只是公检法没有闲心管这些破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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