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的是理论上的。实际上,按照你说的干,警察本来帮女方的,这么闹的话,警察就不搭理这事了。
按照你的搞法,得是有权势 的一方 对付无权的一方。
都是屌丝,警方没有这么多钱+心情去管这种破事。
今天警察钱多了,倒有可能去管,但送男人进去的概率也很低——警方认为这属于制造社会问题。
【 在 lipp 的大作中提到: 】
: 只有爸爸的字据,是无效的。
: 需要父母双方都认可,才合法。
: 她本可以依据这个继续闹下去,虽然有阻力,但可以省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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