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想着,现在确实想的是要留证据,不过要限制的话,肯定是要大吵大闹一次的,一次
都不知道行不行
让孩子诋毁她实际上也不敢,一个是考虑到孩子身心健康是不是有问题,觉得只能够靠
靠孩子自己去体悟。我们不说对方怎么不好,就这样对方还整天疑神疑鬼,我们说她不
好。
舆论并没有什么用,我们在各自的单位里面,名声都已经臭了。之前离婚的时候,她也
做了很多事。离了婚以后,她在自己单位里面也做了非常多奇葩事,甚至搞到她自己妈
妈去她单位告她。没用的
【 在 reaphone 的大作中提到: 】
: 留证据。以备未来缩小她的看望权。
: 向孩子诋毁她。争取让孩子督促她细心起来,同时以备未来缩小她看望权时得到孩子的认可。
: 在圈子里造舆论。让圈子督促她细心起来,同时以备未来缩小她的看望权时得到圈子的支持或者默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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