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概念混淆的人,是没有办法开展社会科学有关的话题的理性讨论的。
比如有人宣扬,女性一切向内求,就能成为大女主。
单独看这个命题,它是成立的。这个命题,不仅适用于女人,也适用于男人。
人人都自力更生、艰苦奋斗,追求成为更好的自己,是先秦儒家的思想内核之一。
不管拥有什么样的出生条件、世俗条件,这都是一条真理。
但现在,我们在讨论的不是“个体如何发展自我”的命题。
我们在讨论的是,当一个个体,要和社会中的另一个个体,建立“社会关系”,进入社会最小组织单元的时候。其中的个体,是女性时,被另一个个体,权益侵害,得不到保障的命题。
这跟个体自己如何发展自我价值,毫不相关。
还有人说,你可以不结婚,你可以不生孩子。
我想问问,谁能在结婚那天预判自己就会离婚?
如果知道自己会离婚,又有多少个女性会自愿结婚,自愿生子。
所以论坛里,长期混迹着一些脑子不大好的人,不是东拉西扯,就是乱扣帽子。
比如今天,我就被扣上了,煽动男女对立,挥舞女权的帽子。
更有甚者,人身攻击,实在可笑之极。
假如一个男人,足够正派,足够光明正大,他能在离婚这个时点,公平、公正地对待原配生的孩子,补偿原配在产育方面所做出的贡献。那么他后面,愿意和谁结婚生子,都是他的人生自由吧,有什么好说道的。
但是昨天的帖子,你们没看见么。2个孩子,原配愿意一人一个,承担50%的养育费用,男的依然不满意,不满足。这样的案例,非常多非常多。还有很多,对原配的孩子永久不探视的。。。一堆奇葩男。。。
我所提出的命题是“女人应该在离婚时点,保护好自身的权益,该要产育补偿就要产育补偿”的命题。
请你们看清楚,这跟女权没半毛钱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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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xluyuan FROM 114.246.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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