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也知道婚约本来就不保护感情...
所以“婚约需要感情..必须有感情”这就不成立了..
【 在 mulder 的大作中提到: 】
: 标 题: Re: 离婚,不需要理由
: 发信站: 水木社区 (Sun Feb 16 16:57:32 2025), 站内
:
: 对,我也是赞成这种和商分粥的模式,这样会接近公平。
:
: 婚约只是对财产的保护,并不保护感情,对方对自己无感了,自己再耗费最贵的时间成本在对方身上投资,
: 恐怕血本无归,所以不如趁早和平分手。
: 很多人不愿意,只是无法突破“沉没成本执念”,无法接受变化,实际上对方从喜欢你,变成不喜欢你,
: 这是无可奈何的,可能是对方变坏了,也可能是自己变差了(激流勇进不进则退),总之你们变得不匹配了,
: 那么不如趁早找一个匹配的
:
: 【 在 BUPTPPX 的大作中提到: 】
: : 目前结婚离婚的成本太高,所以结婚率会越来越低
: : 我倒是支持楼主说的这种方式(不过说实话,到了离婚这一步就没啥公平可言,都会为自己争取利益)
: : 我倒是有个好办法,就是一个人提分割方案,另一个人有先选的权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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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mooth oper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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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水木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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