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然没有看不见官府的作用。
结婚证有效,男方虽跑路,但是法定抚养义务没有免除,所以女方可以起诉,要求男方履行法定抚养义务。
并且男方如果再婚或者事实婚姻,法律上是重婚。
除了以上这些,两人的婚姻,官府还能起到什么保护作用呢?
一方觉得过得不开心,想离婚,另一方不愿意。
然后呢,一方搬出去,按时给孩子抚养费,2年后起诉离婚,最后结果还是离婚吧?
和一开始好说好散协议离婚相比,差别在哪里?双方都浪费了2年时间?女方多得到了2年时间的快乐?
【 在 reaphone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一直当官府在婚姻中完全没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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