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吵架时说“离婚”和真正谈完分割方案、办完离婚证,还差很远。
不要觉得离婚只是对女方损害大。提出方损失也不小。
至于谁更大,其实和这个婚姻关系的依赖度有关系。这个依赖度,不是对方迫害造成的,而是可能本来就存在,甚至因为一方不够用心不够努力造成了依赖度失衡程度加剧。
即使你的假设成立,女方损失远大于男方,也不成为男方“积极”谋求离婚的理由。
就好比兔米,分别有1000和1万枚蛋蛋,并不会因为兔只能炸对方1/3,而对方可以炸兔100%,对方就轻易开炸。
因此如果对方深思熟虑,提出要分手,基本上也比较难挽回,还不如痛快点,可能将来还有余地。
但是这里的“痛快”也不代表,被提出方要牺牲己方的利益。比如说共有财产房子1000万婚后买的,婚后双方收入1:2,那么房子分割应该是1:1左右,而不是1:2。
【 在 fanfanMM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的意思是,不应该是你说的那样,关系中的任何一方只要提出离婚,另外一方就应该痛快答应,关系就应该散伙
: 任何一对夫妻,一辈子都不晓得嚷嚷了多少次离婚了,还有好多前一天还在吵还在闹,后一天又腻歪起来了,还有很多开始不爱,后来爱的不行的。
: 爱情这个东西本来就不是很坚固不变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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