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理由是说除了意愿外不需要其他理由吧?没有理由的说法其实是在一方认为感情破裂的基础上的。结婚自由,离婚自由是婚姻自由的全部,不可偏废。
婚姻法也是以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为判断依据(单方主张离婚)。一方不爱了,当然可以导致感情破裂。实践中,第一次起诉未被支持后还坚持起诉,一般就可以认定感情确已破裂了。这是认定方面的谨慎,而不是说一方不爱了不能成为理由,要确认这个存在而不是一时兴起。
【 在 vv 的大作中提到: 】
: 免责离婚就是你说的没有任何理由要求单方面离婚然后还想平分拿钱。至于婚姻法,我不认为你真的认真研究过婚姻法,否则你不可能会产生只要不爱了就能离婚的思路,婚姻法中的离婚与爱不爱毫无关系,婚姻法中的离婚是感情破裂,实操中的感情破裂会需要举证且还是排他性举证,就是只要对方能举证甚至宣称就是没破裂,如果你理解不了不爱并不等于感情破裂,那就只能说,现如今离婚判决不公开了确实不太便于年轻人充分理解婚姻法要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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